释义 |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XX处土地。每亩X元。共计X元,租赁给乙方。 二、租赁时间为X年.即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三、交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交一年的租赁费,以后每年按此日期交款。 四、土地租赁期间,乙方可自由的选择经营项目,甲方不得干涉。 五、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六、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土地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其他未尽事益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以上协议在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否则后果由造成方负责. 八、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乙方在经营期内可同他人联营,可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超过协议期限。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或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