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子过户给子女时通过赠与,具体如下: 1、父母与子女签订订房屋赠与合同,约定将房屋无偿赠与给子女,赠与书交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2、父母与子女携带相关资料,如户口本、身份证、公证书、评估材料、鉴定材料、房产证等有关证件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管进行房屋赠与过户手续办理的登记; 3、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定应缴纳的税费,由赠与人或者受赠人向税务机关缴纳; 4、将纳税凭证交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核后,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发变更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取到新的房产证。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过户流程有哪些 1、双方签订购房合同; 2、按照购房合同履行房款支付后,双方携带合同以及材料前往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 3、申报房屋出售价格、等待审核;4、审核通过,缴纳税费; 5、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买卖双方进行交接,过户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