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护士十不准的具体内容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十不准 的具体内容: 不准违反着装规定;不准在护士站聊天、嬉笑、打闹、玩牌、玩游戏、吃东西;不准亲友陪伴值班; 不准看非医学类书报、杂志;不准干工作之外的事;无特殊情况不准打私人电话;不准带孩子上班;不准在岗位上睡觉; 不准看电视;不准在办公室及医用冰箱内存放私人物品。 法律依据: 《护士条例》 第七条 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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