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民办实事的内容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1.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思想,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 2.从群众最关心的具体事项入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千方百计为人民谋利益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制度是带根本性的; 4.要使为民办实事工作长期坚持下去并不断深化提高,关键在于把制度建设贯穿到实事项目选择、决策、实施和督查考核等各个环节,形成一整套比较完善的工作运行机制。 5.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群众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始终把群众利益作为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依据; 6.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 7.为民办实事不能停留在口号和一般要求上,必须具体地、深入地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工作中去,带着深厚的感情帮助群众解决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使广大群众真正成为现代文明成果的创造者和享有者; 8.要紧紧围绕这十大领域,从实际情况出发,把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阶段性任务统一起来,每年排出一批具体的实事项目,认认真真办好每一件实事,不断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二条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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