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60岁老人的国家补助规定: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国家根据经济发展以及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情况,适时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其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 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国家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 农村可以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