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买卖合同闹纠纷,两公司闹上二审终结案!
释义
    上诉人和天下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百姓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2022)辽0304民初2号民事裁定,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于2022年2月17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和天下公司上诉请求:撤销一审裁定,指定一审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事实和理由:一、上诉人诉讼请求明确具体。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是:要求被上诉人支付货款及利息,要求被上诉人承担诉讼费、保全费,诉讼请求具体明确。一审裁定认为上诉人诉讼请求不明确错误。二、代还银行贷款问题是实体问题,不是程序问题。上诉人代被上诉人偿还银行贷款问题是何种法律关系,与该部分事实相关的诉讼请求是否应予支持,是实体问题,不是程序问题。一审法院应通过实体审理,以判决形式做出是否支持上诉人该部分诉讼请求的处理,驳回上诉人起诉没有法律依据。三、一审裁定适用法律错误。一审裁定驳回上诉人起诉的理由是:两个不同法律关系不能合并审。但适用的却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关于诉讼请求不明确的规定。首先,以事实上存在两个法律关系问题推定上诉人诉讼请求不明确是错误的;其次,该条款并不是两个法律关系不能合并审理的法律依据。综上所述,请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百姓公司辩称,我方未上诉,法院依法裁决。和天下公司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判令百姓公司立即给付货款2318151.40元,并自2021年1月7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给付利息;2.百姓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及其他费用。一审法院认为,和天下公司诉讼请求包含两个法律关系,一是双方之间存在的买卖合同关系,因百姓公司未完全履行支付货款义务,该部分主张的法律依据为买卖合同关系。二是和天下公司代百姓公司偿还银行贷款,双方已在抵债协议中明确和天下公司代为偿还的银行贷款视为借贷,故该部分主张基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即本案应属于两个法律关系。虽然《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有并列案由的规定,但规定的是“同一诉讼中涉及两个以上法律关系”的,是指当事人基于同一法律事实向法院起诉时,其诉争的法律关系可能涉及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可以确定并列的两个案由进行立案,不意味着对民事诉讼规定的诉的合并的条件有所突破,更不能理解法律关系不同、法律事实不同的案件可以合并审理。和天下公司的主张基于的法律关系不同,法律事实不同。因此,不应合并审理。庭审中该院已释明本案属于两个法律关系,是否坚持一并诉讼解决,和天下公司坚持两个法律关系一并解决,该院不能代替和天下公司作出选择审理买卖合同纠纷还是民间借贷纠纷,故本案属于和天下公司诉讼请求不明确,应裁定驳回起诉。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裁定:驳回和天下公司的起诉。案件受理费25345元,免于收取,保全费5000元由和天下公司负担。法院认为:上诉人诉求为判令百姓公司立即给付货款2318151.40元,该数额包含上诉人代被上诉人偿还的银行贷款203685.10元,双方签订的《抵债协议》约定代偿金额视为借款,故本案诉求中同时包含了借贷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相关规定,可以合并审理的诉主要包含三种情况,一是系基于同一事实提起的诉,二是系诉讼标的同一或者同类的共同诉讼,三是系本诉和反诉。本案中,判断上诉人的起诉是否符合合并审理的条件,应从其起诉是否系基于同一事实以及是否构成共同诉讼两方面进行判断。本案上诉人的起诉并非基于同一事实而发生,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一条“基于同一事实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分别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的规定,其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共同诉讼包含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必要共同诉讼是指诉讼标的共同的诉讼,是不可分之诉。普通共同诉讼是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合并审理的诉讼,本案不符合上述情况。一审法院已告知上诉人其诉求包含两个法律关系,询问其是否坚持在一个案件中诉讼,上诉人坚持在本案中诉讼,故一审法院以上诉人的主张基于的法律关系不同,法律事实不同,不应合并审理为由裁定驳回起诉,系在充分保障当事人程序选择权基础上,基于本案实际情况做出的处理,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并无不当,法院予以维持。综上,上诉人和天下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一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12:5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