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三轮车相撞一个受伤一个没受伤怎么判责任? |
释义 | 律师分析: 1、交通事故赔偿先在交强险分项赔偿责任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2、交强险赔偿完毕后的不足部分再根据责任划分双方平分;3、不足部分对方财产和人员损失由商业三责险承担;4、不足部分属于已方承担责任的车辆损失由商业车损险承担;5、不足部分属于己方责任的人员受伤损失由商业车上人员险承担;6、未购买商业保险的,交强险赔偿以外的不足部分由自己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现场勘查完毕,应当组织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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