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办理版权登记的单位
释义
    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品的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
    1.著作权登记是指著作权有关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将作品及其权刊登载于登记簿的行为。
    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
    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著作权登记机构。
    2.地方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其职责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核心的机构一般有两个。
    一是版权行政管理处。
    主要职能:负责著作权涉外合同的审批、登记及著作权代理机构的报批工作;指导、监督著作权集体管理和涉外版权贸易活动;指导版权保护组织的反盗版工作;开展著作权保护工作。
    二是版权执法处(版权争议调解处)。
    主要职能:受理权利人及社会公众对发生在本地区的侵权、盗版行为的投诉、举报;组织检查本地区发生的侵权盗版行为;查处本地区发生的重大著作权侵权案件;主持调解本地区发生的著作权纠纷。
    一、在我国软件著作权登记地点是哪里
    办理部门: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登记部负责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权登记工作。
    申请人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权登记,可派人到CPCC版权登记大厅办理,或通过邮寄方式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登记部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办理。
    主要职能
    面向全国开展各类作品著作权登记及合同备案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包括: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源程序封存保管、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登记、软件著作权质权登记等。
    2、软件以外其它各类作品著作权登记及合同备案,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模型作品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及合同备案;涉外音像制品授权合同登记和认证;著作权质权登记等。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3 15: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