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从破产法看,企业在进行破产清算的时候,应当首先支付破产企业的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等费用,只有这些费用被清偿完毕之后,才能进行其他费用的清偿。如果法院不认可的话,要尽快的进行仲裁,及时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