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从父母继承的房产儿子放弃了继承权配偶还有权继承吗? |
释义 | 您好,按照我国法律对于继承的规定,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有:父母、配偶和子女。父母、配偶和子女第一顺位共同、平等的享有继承份额。无论儿子是否放弃继承,儿子的配偶始终是没有继承权的。当然从实际利益上考量,如果儿子放弃了继承权,儿子则不再享有其父母房产的份额,那么在百年之后,儿子配偶如果可以作为儿子的继承人的话,确实会因此缺失一笔财产。 相反,如果儿子不放弃继承,且该房产份额如果并未在遗嘱中明确规定只归儿子一个人,那么该房产份额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因此,我们还需要考查是否还存在其他具有继承效力的法定文件。 在婚姻家庭关系中,有关婚姻、继承方面的事项需要提早准备,早做安排,方可更为及时、合理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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