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孩子改名的处理办法: 1、离婚后,父母需要统一孩子的名字,然后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 2、18岁以下的人需要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收养人的户口;18岁以上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姓名需携带变更前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变更申请书和单位出具的变更姓名证明书; 3、收养关系变更的,应当携带收养证书。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户籍窗口,领取申请表,并提供所需信息,充分写需要更名的理由。户籍登记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向申请人索取变更或更正证明。经批准后可改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