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一方死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继承,第一继承人是受遗赠人;没有协议,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第一继承人是遗嘱继承人;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第一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夫妻一方死亡,法定继承中,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夫妻一方去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继承的对象是死者的个人财产,而并非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当夫妻一方去世的时候,夫妻共同财产要先做一次分割,分一半给配偶,一半作为死者遗产发生继承。配偶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是其第一继承人,还包括死亡一方的子女和父母。这三方都是第一继承人,对其财产进行平均分配。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夫妻一方死亡的第一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1、一方死亡的,其个人财产开始继承为遗产,没有遗嘱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平均继承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2、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另一半属于其配偶的个人财产,如果双方生前就夫妻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将按照协议确认。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