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是可以延期两次的。如果公安机关在审理案件时一般会要去在两个月内完成侦查和审理的,当调查的案件是比较复杂或者是比较特殊的情况后,是可以向上一级的检察院申请延期审理的,一般情况下案件的延长审理的期限一般是一个月,必要时可以申请延期多次或者多个月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