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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侵犯居住权的行为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民法典》对侵犯居住权的行为没有作出规定,而在实践中,侵犯居住权的行为主要是妨害居住权人行使居住权,致使居住权人不以占有、使用房屋。根据法律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一、有居住权的房子还可以出租吗?
    有居住权的房子一般不能出租。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不属于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对该房屋不具有所有权,无权对房屋进行租赁收益的,居住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民法典规定承租人配偶有居住权吗
    承租人配偶可以设有居住权。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配偶对另一方承租的房产不直接享有居住权,但在与另一方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记的情况下可以享有对该房的用益物权。
    三、怎么样认定有居住权
    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用益物权,房屋所有人允许其他人居住房屋的,就具有房屋的居住权,认定居住权的证据有协议书、录音等。
    根据法律规定,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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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22: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