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精装房的质保问题 |
释义 | 一般来说,对业主房屋保修期是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签订买卖合同时,应明确交付房的装修标准,明确装修材料以及家具的品牌、具体型号规格。验房时没有达到合同约定装修标准的,业主应收集证据,拒绝办理交房手续,通知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协商不成,可依法起诉房屋开发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精装修政策 目前全国累计发布精装修政策28次,涉及到18个省,仅2017年就有7个省市发布精装修政策,包含湖北、河南、山西、辽宁、成都、天津、江苏等地; 其中河南、天津均规定自2018年起保障性住房及商业住宅全部实施精装修交付。根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的《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导则》要求; 精装修住宅在交房屋钥匙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成。 政府2016年还发布《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到2020年,全国基本形成适应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市场机制和发展环境,新建住宅全装修达到50%。 可见从中央到省市,都已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来推行成品住宅,规范整个建筑市场。 关于工程质保金的规定都有哪些? “质保金”是信誉录会员对自己企业信誉的质量保证金。信誉录会员不仅要接受信誉评分、交易评价的监督,同时要接受质量保证金的监督。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关于定金的法律问题 关于定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关于工程质保期的规定是什么样的? 工程质保期的规定是: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关于农村房子继承的问题 农村房屋是农民私有财产,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宅基地属农民集体所有,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可由继承人继续使用。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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