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以商品房购房合同范本为依据 专家认为,精装修房应不同于一般的商品房,对其“可以交付使用”的理解应该是,消费者在开发商交房后,可以直接入住。如果因为存在装修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在约定的交房期后仍无法直接入住,就应该视为延期交房,消费者可以根据购房合同的有关条款,维护自己的权益,并取得相应的经济赔偿。 二、精装房名不副实出现质量问题 专家建议,以详细条款将装修所涉及的难题,如:材料品牌、材料质量、环保、维修等问题,写进合同。这样不仅减少了交房时问题的发生,更确保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般来说,需留意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首先,在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适用的施工规范,可参照建设部颁布的《住宅装饰装修施工规范》; 第二,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验收标准,地区装饰装修质量检验规定的,最好以规定为标准;通常情况下,精装修房的质量验收标准可参照《高级装饰工程验收标准》来进行约定; 第三,合同中应明确装饰工程的监理公司,要求开发商最后出具合法监理公司的报告; 最后,应约定违约责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违反装饰、装修标准约定的情况处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另一种是双方自行约定。如果选择第一种,务必明确价格标准;如果选择双方约定,除对装饰装修及设备价值的约定要详尽外,一定要明确具体的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