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成都 大病医疗救助报销比例为多少与我们日常的工作或生活息息相关,有着紧密的关联,因此,我们不能只听说过,却不知到它具体是如何,下面 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和大家分享,欢迎大家的阅读,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大病医疗救助申请条件 具有成都市 户籍 ,已参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或城镇居民 医疗保险 ,且家庭基本生活困难、医疗负担过重的城乡居民,具体如下: 1 、农村五保对象 ; 2 、城镇 “ 三无 ” 人员 ; 3 、城乡低保对象 ; 4 、城乡低收入家庭 ; 二、大病医疗救助申请所需材料 1. 申请人 户口 簿和 身份证 复印件 ; 2. 农村五保、城镇 “ 三无 ” 人员、城乡低保对象证明、城乡低收入家庭证明材料 ; 3. 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书、出院证、必要的病史资料、特殊疾病门诊住院费用票据 ( 病人留存联 ) ,申请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 、大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报销 ( 补偿 ) 和赔付后的费用结算单 ( 原件 ) 。 4. 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三、大病医疗救助申请流程 1 、申请。凡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以向所在地乡镇政府 ( 街道 办事 处 ) 提出大病医疗救助申请 ; 受申请人委托,村 ( 居 ) 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申请时需提交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 非本市户籍人口需提供我市 居住证 原件 ) 、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重大支出证明以及当地民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2 、审核。乡镇政府 ( 街道办事处 ) 应当在村 ( 居 ) 民委员会协助下,对大病医疗救助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等逐一调查,组织民主评议,提出审核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居住的村 ( 社区 ) 张榜公示 5 天,无异议后,报区 ( 市 ) 县民政部门审批。 3 、审批。区 ( 市 ) 县民政部门对乡镇政府 ( 街道办事处 ) 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要及时作出审批意见,对不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应出具书面通知书说明理由,并通过乡镇政府 ( 街道办事处 ) 转村 ( 居 ) 民委员会送达申请人。 四、大病医疗救助报销比例 符合重特大疾病救助条件的对象,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采取门诊和住院救助的方式予以救助。 ( 一 ) 住院救助。因患上述重特大疾病住院治疗的救助对象,一个自然年度内所产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各种医疗保险报销 ( 补偿、赔付 ) 后,对政策范围内个人实际自付医疗费用,按以下比例和限额予以救助: 1. 对农村五保和城镇 “ 三无 ” 对象按 100% 予以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限额不超过 30000 元 ; 2. 对城乡低保对象按 65% 予以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限额不超过 25000 元 ; 3. 对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众,其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在 10000 元 ( 含 ) 以上的,按 30% 予以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限额不超过 10000 元。 ( 二 ) 门诊救助。救助对象因患上述重特大疾病须长期维持院外治疗,且纳入新农合门诊补偿或居民医保特殊门诊按住院方式报销范围的,一个自然年度内所发生的政策范围门诊费用,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报销 ( 补偿、赔付 ) 后,对政策范围内个人实际自付费用按以下比例和限额予以救助: 1. 对农村五保和城镇 “ 三无 ” 对象按 100% 予以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限额不超过 5000 元 ; 2. 对城乡低保对象按 70% 予以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限额不超过 3000 元 ; 3. 对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众,其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在 1000 元 ( 含 ) 以上的,按 30% 予以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限额不超过 2000 元。 上面的内容就是小编依据我国现行相关 法律法规 对成都大病医疗救助报销比例为多少做出了详细介绍。如果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 法律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