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并社保办理流程如下: 1、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社保卡办理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社保卡的办理需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2、需要本人的2寸的证件照片; 3、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则需要带上自己的参保缴费证明; 4、如果是单位进行办理,还需要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所在工作单位的社保登记证书和企业单位需要参保的职工花名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