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右侧超车全责吗? |
释义 | 右侧超车全责。 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如下: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 不让右侧超车的原因: 1、我国的车辆都是左舵车,并且是靠右行驶,后车司机如果想从右侧超越前车,视线必定没有从左侧超车好,如果右侧车道前方有事故或障碍物,后车司机是观察不到的,这样就增加了安全隐患。 2、如果是右侧超车,前车司机从右侧反光镜看到的范围要比左侧的盲区多,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发生事故。 不属于右侧超车的几种情况: 1、右侧车道的车超越左侧车道的车;你在左侧车道,他在右侧车道超了你,超了以后,不变道,接着走,这不算右侧超车。 2、右侧车道的车超越左侧车道的车,并到左侧车道;原来两个车道的,超了你,变道到左侧车道后,也不算右侧超车。 3、同一车道的后车,并到右侧车道,超越前车,而且超车后,就在右侧车道行驶了,也没变回原来的左侧车道,也不算右侧超车。 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2、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4、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5、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7、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8、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综上所述,超车带给大家的危害不堪设想,尤其是在天气不好的情况下,千万不能超车,以免发生意外。在城市道路上,很多电动车和行人可能会在右侧车道的马路上行驶、走路,右侧超车很容易威胁到他们的安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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