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烟花爆竹证经营范围是什么内容 |
释义 | 烟花爆竹证经营范围是内容如下: 1、按照行政许可机关批准的起止日期、地点、规格品种销售烟花爆竹。烟花、鞭炮批零; 2、销售烟花类(BCD级)、爆竹类(C级)、化肥、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农膜; 3、鞭炮、烟花、土产杂品、日用百货、五金电料、装饰材料、建筑材料零售兼批发;家政服务、劳务服务、礼仪服务。 经营烟花爆竹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使用合同复印件; 4、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初中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5、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 6、金安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零售)承诺书。烟花爆竹办理由各乡镇、园区统一受理审核,各乡镇、园区根据当地实际,充分考虑人口分布、消费水平、乡风民俗及烟花爆竹销售总量等实际情况,合理布局本辖区零售销售网点。 办理步骤如下: 1、申请人预先电话咨询所在乡镇是否还有数量指标,有数量指标后带上申请材料到指定窗口提交办理; 2、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场所,符合规范条件后提交局领导审核; 3、局领导审核后出证,申请人领取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 综上所述,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布点,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审批;对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和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严格许可条件、严格控制数量的原则审批。 【法律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条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查、颁发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以下简称批发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以下简称零售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分别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以下简称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以下简称零售许可证)。 从事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批发许可证。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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