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低生活保障是多少 |
释义 | 一、什么是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线也即低保线。对达到低保线的人口给予相应补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做法。 二、最低生活保障是多少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六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 三、怎样申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 (1)具有本地非农业户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本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书; (2)户口本复印件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3)身体状况证明; (4)收入证明; (5)户主及家庭成员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6)其他需出具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或者水电工人和社区保洁以志愿服务为前提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凡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贫困居民,由户主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生活来源和收入状况,并申请同意对其家庭财产进行调查核实。据实填写《洮北区城市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评议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社区调查:社区居民委员会组成低保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家庭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初审符合低保条件的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送街道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做好解释答复。 3、街道审核:街道对社区居民委员会上报的《洮北区城市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评议表》及证明材料进行核实,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符合低保条件的,签署意见上报区民政局审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社区居民委员会,并说明理由。 4、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区民政局对街道上报的《洮北区城市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评议表》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入户抽查,复查结束后,提交党委会审批,同时将审批结果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发放《吉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并通过金融机构按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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