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在按份共有中,共有人对应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共有人之间的彼此限制相对较小。在共同共有中,共有人的权利及于共有物的全部,并不是按照应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因此原则上应得到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后,方可行使对共有物的使用、收益等权利。我国物权法不承认共同共有中存在份额,那么按份共有的房产没有明确份额怎么办呢?第一、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第二、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需注意的是,这里所谓的份额,是指各个共有人对其所有权在分量上应享有的比例。这个份额是抽象的,并不是指共有物具体的或者实体的部分。它既不是对共有物在量上的划分,也不是就共有 物划分使用部分。份额是对共有物的所有权在观念上的划分,只是确定各共有人行使权利的比例或者范围而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四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