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报案不一定必须本人去当地派出所。 如果因为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到辖区派出所报警,也可以通过他人或者拨打电话的方式报警,但是后续需要本人去派出所进行报案笔录。 报案流程如下: 1、到派出所后,去到派出所值班室处,民警会问你有什么需要帮助的,这时候你就把你被违法侵害的事说出来。民警会根据你的受害情形种类制定相应的报案笔录,如治安类的、刑事类的等等。 2、 制作笔录的时候,要把民警询问的事情说清楚,表述得清晰,最后签字捺印,之后派出所就会上报分局审核,达到立案条件的派出所就会立案。 3、 派出所立案后,就会进行侦查,注意保持电话通畅,以便民警随时找你配合侦查以及向你通报办案进展。 综上所述,报案可以别人替代。如当事人身体不便的,或者有其他原因不能亲自报案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委托他人代理时要出具当事人以及委托人的身份证,证明是由本人委托的。若是去法院起诉,还应该出具授权委托书,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陷害应负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