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官司打赢了多久可以拿到钱 |
释义 | 视情况而定,参考个案诉讼标的。 一、尽快申请强制执行,千万不要超过执行时效,因为法律不保护 躺在权利上的人: 根据现行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也就是说胜诉的法院判决书上会规定对方的履行期限,从履行期限到期日的第二天开始计算两年内是你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如果超过这个时间,就超过了执行时效,不会再得到法律的保护。 很多人,打赢了官司,对方没有履行,就一直放在哪里,既不向法院申请执行,也不向对方追索要账(或者双方经过诉讼,已经撕破脸了,自己不好意思给对方电话,对方也不接听电话)导致胜诉判决一直得不到执行,很容易就超过执行时效,从而失去法律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实现。所以,这种行为是最要不得的,胜诉后如果对方没有按照法院判决履行的,一定要及时申请执行! 二、及时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利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之规定有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保全的需要提供担保)、诉讼财产保全(也叫诉中财产保全)以及执行阶段的财产保全。 被执行人是否有可供执行财产,对执行案件的结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保证打赢官司后能够执行到位,可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及时对对方财产采取必要的保全措施,防止对方隐匿、转移财产,从而确保法院判决的履行、自己的债权得到真正的实现。 三、债权人也要积极查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线索,配合法院的执行。 官司打赢了,也申请保全了,是否就意味着债权人就可以坐等执行款到账了?当然不是,执行事关债权人自身的切身利益,当然不能袖手旁观啊,也要积极的查询、了解被执行人的活动、经营情况,查询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或者线索并及时提供给执行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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