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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使用期限已过,该怎么做?
释义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国有土地的使用期限已经过期时,土地使用者需要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进行登记以继续使用土地。此外,土地使用权期满时,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需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减免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法律分析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如果国有土地的使用期限已经过期,就需要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以便继续使用土地。
    另外,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拓展延伸
    土地使用权期满如何处理?
    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其土地使用权将自动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终止后,土地使用权人应当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终止手续,并按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终止时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确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如果土地使用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土地使用权终止手续,则其土地使用权将视为自动续期,即土地使用权期限将继续延长20年,除非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续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续期时,应当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土地使用权续期申请和土地使用权终止时应当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确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使用权人应当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终止手续,并按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终止时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确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否则,其土地使用权将视为自动续期,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继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确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结语
    土地使用期限已过期的国有土地,需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登记,才能继续使用土地。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交还土地使用证并办理注销登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可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减免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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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5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