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南平乡村医生执业许可注销流程怎么走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卫生与计划生育局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注销通知单》;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注销通知单》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二、南平乡村医生执业许可注销的法律依据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14年) 第十八条乡村医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注册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销执业注册,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中止执业活动满2年的; (四)考核不合格,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14年) 第九条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