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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释义
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为:第一条,申请执行人向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供该人民法院辖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明材料。第二条,对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执行案件,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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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3/25 8:5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