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刑事案件中,当被告人或其辩护人认为指派的法官不能客观公正地审理案件时,可以提出申请变更法官。但是,这种申请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首先,申请变更法官必须是合法的。这意味着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法官确实存在客观不公正的情况。 其次,法院必须认可申请者的理由,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法院将考虑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并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变更法官。 最后,一旦决定变更法官,新的法官将接手案件,并重新审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已指定的审判人员有质疑的,可以提出回避申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审判人员不得因任何关系或者理由,对当事人不公正对待,不得接受当事人的请托或者利益,不得泄露案件的秘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于当事人认为已指定的审判人员有不公正行为的申请,应当在开庭前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