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诉案件和解的相关规定 |
释义 | 公诉案件中可进行和解的类型主要有两类:一是因民间纠纷引发的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名;二是除渎职犯罪外,可能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过失犯罪案件。只有符合上述两种类型的案件,才可以由双方进行和解,而不需要检察院提起公诉。 法律分析 可以进行和解的公诉案件类型一般是两类,即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关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侵犯财产犯罪两类犯罪的罪名,并且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因此只有上述两种类型的案件才可以进行和解,本需要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符合条件可以由双方进行和解。 拓展延伸 公诉案件和解的法律规定与程序 公诉案件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诉机关与被告人或其辩护人在一定条件下达成协议,对案件进行和解处理的一种方式。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诉案件和解需要符合法律的要求和程序。具体而言,公诉案件和解的程序包括案件审查、协商、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审查等环节。法律规定了和解的条件、限制和效力,确保和解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公诉案件和解的实施有助于减轻法院负担、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同时也尊重了当事人的权益,实现了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 结语 公诉案件和解是刑事诉讼中一种达成协议、和解处理的方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民间纠纷和过失犯罪案件可以进行和解。和解的程序包括案件审查、协商、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审查等环节。和解的实施有助于减轻法院负担、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同时尊重当事人权益,实现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