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肥公租房申请条件2022 |
释义 | 一、城镇户籍家庭收入标准作如下调整 城镇户籍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线标准为市民政部门公布的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城镇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线标准为市民政部门公布的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的2倍;城镇户籍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线标准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2021年合肥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即不高于31925元/年、2660元/月;城镇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线标准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2021年合肥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即不高于42566元/年、3547元/月。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支出型困难家庭,在收入认定时,应扣减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其他准入条件不变。 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与本市人才租房补贴及人才公寓政策,不得同步重复享受。 三、各区(开发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根据“分类保障”原则,依据民政部门核定的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对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进行分类保障。 合肥廉租房申请条件2021 合肥廉租房申请条件2021为: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应符合下列条件:申请家庭成员为本市市区居民户口;申请家庭申请当月前连续12个月内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7609元;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的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法律依据 《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第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市区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准入条件分别如下: (一)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为市区居民户籍,并在市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市区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本市当年公布的保障条件; 3.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以家庭为申请单位,确定1名年满18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户籍或居住1年以上; 2.持有全日制中专以上毕业证,从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5年; 3.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有手续完备的劳动(聘用)合同(截至申请时,劳动合同剩余期限满1年)或人事部门的证明,并正常缴存社会保险;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 2.申请人持有市区居住证; 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截至申请时,劳动合同剩余期限满1年),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8个月(含)以上;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应当提供住房租赁合同备案证明。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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