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证去掉一个人名字怎么办理 |
释义 | 一、离婚房产证如何去掉一方名字吗 您好!你的问题可以参考下文,得到解决:夫妻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税,只需缴纳上百元的去名手续费即可,收费标准因地而异 <房产证加名字减名字> 最近看到很多同事对于房产证加名字减名字很头疼、下面就为大家一一介绍一下: 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在法律上讲,就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有三种方式: 1.房产权赠予; 2.房屋买卖; 3.析产登记。 大家平常涉及的比较多的,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是第一点,一般是父母在房产证上加上子女的名字,或者是夫妻加上另外一方的名字。下面我们来看看详细说明! 二、有贷款房产证加名字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 2.办理所需要的费用:除了前面说的110元手续费外。如果贷款是公积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 3.其他的步骤和前面无贷款的流程一样。 三、没有直系血缘关系的房产证加名字 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 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费。 2.不满5年,5.5%的营业税加1%个调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满5年则不需要。 3.万分之5的印花税。 4.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 5.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100万的房子记税值就是50万。 6.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接下来,我们说说房产证减名字的事! 房产证去个名字,流程和费用是多少? 律师表示,房产证去名字也要分情况来看:如果是夫妻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税。父母子女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都视为买卖,要收取契税。 去掉名字类似于份额转让,流程和正常的房屋交易类似,只需缴纳所占份额的契税,从1%——3%不等。 共分四种情况: 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1%; 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宅:1.5%; 非首次购买普通住宅:3%; 购买非普通住宅:3%。 以一套60平方米、180万元的普通住宅为例,有父母和子女3个人名字,现去掉子女名字,根据情况不同,需要缴纳的契税最少6000元,最多1.8万元。还有就是如果你们自行协议,不要房子一方,把自己户籍找地方落户迁走。需要落户籍地点户籍管理派出所同意迁入。原则规定,是必须有自己姓名或是配偶姓名房产,才可以办理落户。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房产证怎么去掉一方名字吗问题的回答, 《重庆市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五条变更登记按下列规定办理(一)房屋所有权人更名,须由房屋所有权人提交更名申请,单位应交验批准更名的上级主管机关的批文或有关证明文件;私人须交验更名的身份证或有关户籍证明;(二)析产、合并、无偿交换房屋,有关当事人应共同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提交记明析产、合并或交换情况、四至界址、权利义务等内容的协议或证明文件。单位还应提交主管机关的批文。第二十三条转移登记分别按下列规定办理(一)属买卖性质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应由双方共同到登记机关申请,提交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契证,以及交付价款的凭证或收据副本;(二)转移公有房屋所有权的,还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转移固定资产凭证。单位购买私房的,还应提交区县人民政府或重庆市房地产管理局的批准文件;(三)赠予、转让房屋所有权的,应由双方共同到登记机关申请,提交赠送文约和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监证的转让协议;(四)继承房屋所有权的,应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产继承文书和继承所有权证明书、继承所有权申请书,放弃继承房屋所有权的,还应提交放弃继承房屋所有权具结书;(五)将房屋作价入股转移房屋所有权或集资入股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应由双方共同到登记机关申请,提交作价入股或集资入股的协议以及有关部门的批文;(六)调拨、兼并房屋所有权的,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及有关协议和清册。 一、房产证去掉名字需要征税吗 财政部最新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维持期间原有物业上曾明或者减名是免税的。这个新规是2011年9月1号正式生效,也就是你现在不需要支付各种税费,只要支付相关的工本费。带上你们的结婚证、身份证、房地产权证、户口簿到当地的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就可以了。大概的费用是200元左右。各地不同。你可以打电话去咨询下。 二、房产证是假名字能去掉吗 房产证上去掉一个人的名字有两种方式解决:一种是采取过户赠与的方式,一种是采取过户买卖的方式。 过户赠与的方式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过户买卖方式无需公证。两种方式都要缴纳一定的房产证登记费和房产过户手续费,登记费都是80元,手续费赠与方式按2元每平方计算,买卖方式按6元每平方计算。此外,房屋买卖和房屋赠与都要缴纳税款。 三、房产证上的名字我可以去掉吗 房产证上去掉一个人的名字有两种方式解决:一种是采取过户赠与的方式,一种是采取过户买卖的方式。 过户赠与的方式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过户买卖方式无需公证。两种方式都要缴纳一定的房产证登记费和房产过户手续费,登记费都是80元,手续费赠与方式按2元每平方计算,买卖方式按6元每平方计算。此外,房屋买卖和房屋赠与都要缴纳税款。 《重庆市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五条变更登记按下列规定办理(一)房屋所有权人更名,须由房屋所有权人提交更名申请,单位应交验批准更名的上级主管机关的批文或有关证明文件;私人须交验更名的身份证或有关户籍证明;(二)析产、合并、无偿交换房屋,有关当事人应共同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提交记明析产、合并或交换情况、四至界址、权利义务等内容的协议或证明文件。单位还应提交主管机关的批文。第二十三条转移登记分别按下列规定办理(一)属买卖性质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应由双方共同到登记机关申请,提交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契证,以及交付价款的凭证或收据副本;(二)转移公有房屋所有权的,还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转移固定资产凭证。单位购买私房的,还应提交区县人民政府或重庆市房地产管理局的批准文件;(三)赠予、转让房屋所有权的,应由双方共同到登记机关申请,提交赠送文约和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监证的转让协议;(四)继承房屋所有权的,应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产继承文书和继承所有权证明书、继承所有权申请书,放弃继承房屋所有权的,还应提交放弃继承房屋所有权具结书;(五)将房屋作价入股转移房屋所有权或集资入股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应由双方共同到登记机关申请,提交作价入股或集资入股的协议以及有关部门的批文;(六)调拨、兼并房屋所有权的,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及有关协议和清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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