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能要赔偿吗 |
释义 | 如果是劳动者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者存在法定过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能要赔偿金。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无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以经济性裁员等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能要补偿金;被违法解除的,则可以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要赔偿金。 一、劳务派遣合同被开除 协商解除以及法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公司经营困难需要裁员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试用期员工辞退需要补偿吗 在试用期员工辞退原则上是不需要补偿的,但是如果是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就需要对被辞退的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1、员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终止劳动合同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员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经济补偿一般指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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