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要求是什么? |
释义 |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应一式三份,存根由用人单位保留,一份交给劳动者,一份放入劳动者档案。需公司和劳动者签字盖章。若原件不足,可请收件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鲜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原件存放地。 法律分析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至少一式三份,一联存根留用人单位保存,一份交劳动者保存,一份放劳动者档案。公司和劳动者签字盖章。如果原件不够,可以请收取原件的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鲜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原件存何处的字样。 拓展延伸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申请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员工需要向雇主提出书面申请,明确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愿,并附上解除合同的原因。其次,雇主会对员工的申请进行审核,核实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如果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雇主会同意解除合同,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然后,雇主和员工双方会签署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证明书上注明解除合同的具体日期和原因。最后,双方保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副本作为法律依据,解除劳动合同正式生效。请注意,具体的申请流程可能因国家、地区和公司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申请前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条款。 结语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一式三份。存根由用人单位保留,一份交劳动者,一份放档案。签字盖章必须。若原件不足,复印件须请原件单位加盖鲜章,注明一致并存放原件。申请流程包括书面申请、审核、同意解除、签署证明书。注意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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