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在单位离职时,单位开具的证明。一般情况下都是单位出具,然后去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关系科盖章办理解除。如果超期了的话,可能还要根据办事部门要求提供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和离职证明书有什么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和离职证明书的区别如下: 1、出具的主体不同:离职证明是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出具是用人单位法定的义务; 2、出具的时机不同:离职证明通常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通常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依法办理完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 二、离职证明不给盖公章怎么办 如果公司一直不同意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出具证明但是拒绝签字盖章,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要求他们出具或者履行相应的义务。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 三、失业证怎么办 失业证办理方法如下: 1、到上一家离职的单位拿到离职证明,如果是一直没有工作的人群,可以到户口所在的村委会开具无业证明; 2、拿到离职和或者无业证明以后,带着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到街道办事处办理,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会给一张失业登记表; 3、将失业登记表填好以后,将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交给劳动保障窗口的工作人员,一个星期以后,就可以领取失业证了,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