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申报急性肝炎的情况下,重疾险理论上有可能会拒绝赔付。具体要看保险条款的规定和保险公司的认定。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九十二条: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保险人无法确定保险标的或者保险风险程度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情况,导致保险人不能确定保险标的或者保险风险程度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二十二条:本保险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发生本保险所约定的重大疾病时,应于90日内向保险人提出理赔申请,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4.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二十五条:被保险人故意隐瞒与本保险有关的事实,且该事实已经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因此,在购买重疾险时,被保险人应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如果急性肝炎未申报,有可能会导致保险公司拒绝赔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