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铁骑是治安警察,不属于正式警察,广义上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警察,狭义上指的是是管理查处治安案件/事件的警察,一般所指的都是狭义的治安警察。 在公安部设立治安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设立治安管理总队,各市设立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各公安分局设立治安管理大队,在派出所有治安民警负责治安管理。 警察机关的职权是依靠警察人员具体实施行为来实现的。警察依法代表国家行使刑事侦查、部分刑事案件的执行权,行使公安行政管理权力。因此,首先要求警察必须具有国家公职人员的身份。这样便依法享有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能够承担国家公职人员的义务。其次,由于警察职权的特殊性,行使警察的权利,履行警察义务。除了应享有国家公职人员的身份外,还必须具有警察身份。受到警察职权与职责的约束和警察纪律的约束。即担任警察的资格、警察的职权、警务保障、警察的纪律、警察的义务等等。所以警察人员代表国家行使权力具有双重身份。 警察人员依据法律除具有专政职能外,有些法律规定中也确定了警察的服务职能。如规定警察参加抢险救灾、参与社会服务活动。而且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警察的服务职能正在进一步的强化。警察机关实施行政管理,一定意义上也是一种为社会服务的体现。行政就是管理,管理实质上也是一种社会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 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