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首先,全国人大代表主要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的时候进行提案、表决事项、提出意见批评,同时还现有言论不受追究权、刑事豁免权等。 人大代表同时有以下这些义务: 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联系群众、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十四条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三十六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法律案有关问题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部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论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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