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子税务局从租计征房产税应该申报 |
释义 | 1.纳税人名称(必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应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 2.纳税人分类(必选):分为单位和个人,个人含个体工商户。 3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税务登记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纳税人为自然人的,必选。选择类型为:身份证、护照、其他,必选一项,选择“其他”的,请注明证件的具体类型。 5.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6.纳税人出租的房产,必须首先按照从价计征房产税明细申报的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再填写从租计征房产税明细申报有关信息。 7.房产名称(必填):纳税人自行编写,以便于识别,必填,且应当与从价计征房产税明细申报信息关联并一致。 8.房产编号:纳税人不必填写。由税务机关的管理系统赋予编号,以识别,且应当与从价计征房产税明细申报信息关联并一致。 9.房产用途(必选):分为工业、商业及办公、住房、其他,必选一项,且只能选一项,不同用途的房产应当分别填表。 10.房屋坐落地址(必填):填写详细地址,具体为:××省××市××县(区)××街道+详细地址,且应当与土地税源明细申报数据关联并一致。 11.房产所属税务所(科、分局):本表所填列房产的房产税收入所属的税务机关。 12.承租方纳税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为非自然人的,应填写税务登记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为自然人的,应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号码填写。 13.出租面积(必填):填写出租房产的面积。 14.合同租金总收入:填写出租协议约定的出租房产的总收入。 15.合同约定租赁期起:填写出租协议约定的收取租金等收入的租赁期起。 16.合同约定租赁期止:填写出租协议约定的收取租金等收入的租赁期止。 17.申报租金收入:填写本次申报的应税租金收入。 18.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起:填写申报租金收入的所属租赁期起。 19.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止:填写申报租金收入的所属租赁期止。 20.减免性质代码:该项按照税务机关最新制发的减免税政策代码表中最细项减免性质代码填写。有减免税情况的必填。对于出租房产不适用12%法定税率的,应当填写相关的减免税内容。 21.减免项目名称:该项按照税务机关最新制发的减免税政策代码表中最细项减免项目名称填写。 22.减免税租金收入:该项填写本出租房产可以享受减免税政策的租金收入。 23.减免税额:根据纳税人选择的减免性质代码自动计算。 24.带星号(*)的项目不需要纳税人填写。 三、其他事项 (一)纳税申报方式:网上申报和上门申报。 如果网上申报,直接登陆当地地税局网站,进入纳税申报系统,输入税务代码、密码后进行申报就行了。 如果是上门申报,填写纳税申报表,报送主管税务局就行了。 (二)纳税期限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各城市的征税时间并不一致。 申报房产税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什么? 1、《房产税纳税申报表》3份。 2、房屋所有权证。 3、土地使用权证。 4、没有房产证或者土地使用权证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发票等,证明房地产权属的材料。 5、租赁的房屋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6、首次申报或房产、土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报送《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各3份。 综上所述,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电子税务局从租计征房产税的申请要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进行。 法律依据 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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