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资源税是从量计征还是从价计征 |
释义 | 资源税的计算分为两种,一种是从价计征,一种是从量计征。 1、从价计征=销售额*适用税率。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2、从量计征=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1)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和视同销售的自用数量; (2)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者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计征资源税的销售数量; (3)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缴纳资源税。 资源税的规定: 1、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2、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 3、煤炭,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行销售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4、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5、纳税人以自产自用的液体盐加工固体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综上所述,资源税指的就是在我国境内,开采需要交纳资源税的资源的单位或者个人都需要交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纳税人具体适用的税率,在本条例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根据纳税人所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资源品位、开采条件等情况,由财政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财政部未列举名称且未确定具体适用税率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有色金属矿原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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