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入党判备介绍人指的是负责培养发展非党积极分子入党的正式党员,党组织要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做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当如实填写入党介绍人。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老冲拦 第七条 党组织要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做要求入党的积极分侍胡子的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 第十三条 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或尚在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