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人打了能要赔偿吗 |
释义 | 被人打了能要赔偿,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 被人打了起诉的方法如下: 1、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材料,具体如下: (1)起诉书; (2)证据材料; (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6、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 被人打了可以要求的赔偿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外地就医、配置残疾辅助器具、伤残、死亡亲属参加交通事故处理、办理丧葬事宜等费用。 综上所述,当事人受到人身伤害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要求对方进行赔偿,赔偿问题产生纠纷的可以进行起诉,由法院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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