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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拒赔重疾险,因不告知风湿病,是否合理?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法第十条规定,保险人有权就与被保险人的风险有关的情况提出询问,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若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重疾险时未如实告知自己患有风湿病,保险公司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是合理的。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十条:保险人有权就与被保险人的风险有关的情况提出询问,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2. 《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风险情况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 《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4. 《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应当诚信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订立合同。
    5.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七条:医务人员事先知道患者患有重大疾病或者其他问题可能危及医疗安全的情况,应当事先告知患者或者家属或者有关单位,并征得患者或者家属或者有关单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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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3:5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