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
释义 | 在上海申请劳动仲裁的具体程序: 1、立案,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2、庭审,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会在规定时间内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应出庭参加庭审; 3、仲裁委依法作出裁决。 一、申请劳动仲裁的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 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下: 一、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二、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四、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五、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 二、仲裁流程怎么走的? (一)申请仲裁 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二)审查立案 自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三)仲裁程序 受理仲裁申请后,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四)开庭审理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不予受理。 (五)仲裁调解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六)仲裁裁决 对调解不成的案件,由仲裁庭作出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职工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仲裁的基本程序有什么 仲裁的基本程序: 一、提出仲裁申请。这是仲裁程序开始的首要程序。在中国,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当向委员会提交包括以下内容的签名申请: 申诉人和被诉人的名称、地址。上诉人所依据的仲裁协议。申诉人的要求和所据的事实和证据; 二、组织仲裁庭。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中指定一名仲裁员,仲裁委员会主席指定一名仲裁员为首个仲裁员,共同组成仲裁庭审理案件;双方也可以在仲裁委员名册中共同决定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席指定一名仲裁员为独任仲裁员,成立仲裁庭,单独审理案件; 三、仲裁庭审理案件有两种形式: 1、不开庭审理,这种审理一般由当事人申请,或由仲裁庭征得双方同意,仅根据书面文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2、开庭审理,这种审理按照仲裁规则的规定,采取不公开审理,双立事人要求公开审理的,由仲裁庭作出决定。 做出裁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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