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忠实义务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忠实义务是明确的针对公司的一些高层管理人员的规定。要求公司的这些高层管理人员肯定必须是对公司忠实的,因为身为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有些时候公司的一些重大决策,或者是商业秘密,高层管理人员都是知道的。 一、董事任命是否需要经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董事任期3年,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内经股东大会决议可罢免。从法人股东选出的董事,因法人内部的原因需要易人时,可以改派,但须由法人提交有效文件并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另外,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在适当时候,增加若干名工作董事,并于下届股东大会追认。工作董事由公司管理机构高层管理人员担任,其职责、权力及待遇与其他董事同等。 二、企业上市需要注意哪些条件 企业上市的条件: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三、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四、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至少3000万,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公司总股份的1/4以上,股本总额至少4亿元,公开发行的股份10%以上。 三、董事长职责范围有哪些? 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2、召集和主持公司管理委员会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计划以及日常经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3、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4、提名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层管理人员的聘用、决定报酬、待遇以及解聘,并报董事会批准和备查;5、审查总经理提出的各项发展计划及执行结果;6、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他重要报表,全盘控制全公司系统的财务状况;7、签署批准公司招聘的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签署对外重要经济合同、上报印发的各种重要报表、文件、资料;9、处理其他由董事会授权的重大事项;10、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11、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12、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幕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13、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14、除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外,董事长对公司重大业务和行政事项有权做出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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