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双争”,即争创“职工之家”、争当职工“娘家人”各级工会广泛宣传“四双”活动在促进工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发挥工会作用中的重要性,使工会干部掌握“四双”精神和有关要求,使职工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到“四双”活动中来,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会员群众的参与率,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四条工会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工会会员全国代表大会制定或者修改《中国工会章程》,章程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 国家保护工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