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订婚彩礼收了不结婚了,女方应该全额退还男方支付的彩礼。订婚后又分手则说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要求女方退还之前支付的彩礼的,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