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来怎么办 |
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开庭必须双方当事人到场的,如果起诉离婚男方不来的,法院会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期为60天。再不来的,人民法院会进行缺席审判。另外,如果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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