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老人生前的口头遗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遗嘱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书面形式:遗嘱应当以书面形式表达,可以手写、打印或者打字,必须由遗嘱人本人亲笔签名或者在签名前让自己的亲属或者其他代理人在遗嘱上签名确认; 2、法律程序:遗嘱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例如遗嘱应当在公证机关或者民政部门进行公证或者备案等; 3、有遗产:遗嘱的对象是遗产,如果遗嘱人没有遗产或者遗产已经全部分配完毕,遗嘱就没有法律效力。 遗嘱效力顺序如下: 1、遗嘱分五种,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五种形式; 2、在所有的遗嘱形式中,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 3、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综上所述,即使老人生前的口头遗嘱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遗嘱人的遗愿比较明确,家庭成员之间可以尽量遵照老人生前的意愿去处理遗产,以尊重老人的遗愿和传承家庭美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