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贫困户每月一个人的补助标准如下: 1、贫困户产业扶持补助,补助标准为4000元/户,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验收合格后兑现该项资金; 2、贫困户教育补助; (1)高中教育:发放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的学生可领取每人每年1000元的补助; (2)大学教育:每人每年可获得4000元补助(其中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补助2000元),直到学业结束。休学期间,暂停发放资助。 3、贫困户医疗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医疗扶贫“十免四补助”; 4、贫困户民政低保补助,重点低保保障标准为220元/人/月;一般兜底保障标准为120元/人/月。 贫困户办理的流程如下: 1、申请:贫困户可以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例如民政局、扶贫办等)提出贫困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家庭人口状况证明、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 2、审核:政府有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贫困户的经济状况和家庭人口情况,以确定是否符合贫困户认定标准; 3、认定:经过审核后,政府有关部门会根据当地的扶贫政策和标准,确定符合贫困户认定标准的家庭; 4、发放:政府有关部门会根据当地的扶贫政策和标准,发放相应的补贴(例如低保金、扶贫款等)或者提供相关帮助(例如危房改造、医疗救助等)。 综上所述,贫困户每月的补助数额是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和物价水平等因素来确定的,因此不同地区的补助标准可能会存在差异。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体系暂行办法》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政府安排的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挤占挪用。社会救助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