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有存档案吗 |
释义 | 有,结婚证都是有存档的,这个是在你们当初的登记地的民政局,你们的登记地就是你们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 一、结婚证丢了如何离婚 一般离婚需要的材料必须有结婚证,结婚证丢失,想要离婚须补办结婚证。补办有三种方法,第一种是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等,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第二种是提供一些信息让婚姻登记处相信你们之间的夫妻关系,开具一张婚姻关系证明书;第三是可以去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二、离婚协议的有效期 永久有效,男女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需要向民政部门提交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在办理过程中会将离婚协议书存档,一般只要是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就是长期有效的。在拿到离婚证之后,若双方没有再对该协议进行变更的,那么离婚协议书一直都是有效的。 三、离婚一定要到结婚登记地办理吗? 1、办离婚手续不需要在领取结婚证所在地办理。 2、协议离婚的话,在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就可以了,也就是说夫妻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都可以。 3、如果在结婚后搬迁,户籍已经改动的,那么在现任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所以不一定在原登记结婚的地方办理。 4、如果是起诉离婚的话,则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也不必考虑结婚登记地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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